关于常山县农贸市场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签约腾空的公告

2022年12月16日 09:34 来源:今日常山 作者: 编辑:钱志勤

  根据《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常山县农贸市场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常政征〔2022〕1号),经研究,现将常山县农贸市场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签约腾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式签约期限

  2022年12月31日8时至2023年1月14日24时,共计15天,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9日,共计10天;

  第二阶段: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2日,共计3天;

  第三阶段: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4日,共计2天。

  二、搬迁腾空期限

  正式签约期限内签约的,搬迁腾空期限为签订协议次日起10日内。

  三、相关规定

  根据《常山县农贸市场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1.提前签约期限:2022年12月21日8时起至2022年12月30日24时止;

  2.提前腾空期限:2023年1月9日24时前;(提前签约腾空特别奖应于提前签约期限内完成签约且于2023年1月9日24时前腾空完毕,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享有该奖励);

  3.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按照不同签约腾空阶段给予相应奖励,超过规定的签约期限,不予签约奖励,超过腾空期限所有奖励全部取消。同时产权调换选房顺序按照”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实施,各批次之间依先后顺序选房,同一批次内依签约完成顺序抽取选房顺序号,提前签约期与正式签约期第一日为选房第一批次,自正式签约期第二日起按日为单位统计批次。

  四、特别提示

  1.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2.涉及继承的房屋,被征收人须提供房屋产权继承相关文书;

  3.被征收人委托他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受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签约相关的材料。

  五、签约地点

  农贸市场北侧原汇通永达汽车修理厂内。

  特此公告。

  常山县征迁事务中心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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