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山县北门历史文化街区
核心保护区一期范围内房屋保护
根据《常山县北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一期范围房屋保护修缮的实施方案(试行)》(常住建街修〔2022〕01号),现将常山县北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一期范围内房屋保护修缮签约腾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约和腾空期限
(一)签约期限
2023年2月5日8时至2023年5月25日24时,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3年2月5日8时至2023年5月15日24时;
第二阶段:2023年5月16日8时至2023年5月25日24时。
(二)腾空期限
腾空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
二、签约材料要求
1.房屋产权人签订修缮协议及租赁协议时,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2.涉及房屋继承的,房屋继承人须提供房屋产权继承相关法律文书;
3.房屋产权人委托他人签订修缮协议及租赁协议的,受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按要求需提供的材料。
三、相关规定
房屋所有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协议的,按照不同签约阶段给予不同的补助和奖励,相关补助奖励根据《常山县北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一期范围房屋保护修缮的实施方案(试行)》(常住建街修〔2022〕01号)执行。
特此公告。
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
常山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